居家護理所設置標準 居家照護相關政策與法規,居家護理所-衛生福利部,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-全國法規資料庫,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修正條文,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修正條文對照表,附表一居家護理所設置基準
2020年7月31日 — 一、居家護理所:至受照顧者. 居(住)所提供護理及健康. 照護服務,並得於所內提. 供照護之服務、諮詢、指. 導、訓練或其他相關服務. 之機構。 二、護理之 ...醫事照護服務:居家護理6-3.•設置標準.•場所設施.•應有辦公空間及醫事照護紀錄存放...開業執照載有居家護理服務之.護理之家.居家護理機構.居家呼吸照護所.
若您創辦的居家護理所是租賃場地,簽訂租約時需注意該租賃地點是否有符合居家護理.所的設置法規標準,應有可上鎖之護理紀錄放置櫃與醫材儲藏設施,也需要向當地建築師事.
前項護理及健康照護服務,包括個案之護理需求評估、健康促進、疾病預防與照護、長期失能、失智、安寧及其他全人照護。於第一項第一款居家護理所內提供服務者,以護理人員 ...
第一條本標準依護理人員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十六條第二項.規定訂定之。第二條護理機構分類如下:.一、居家護理所:至受照顧者居(住)所提供護理及健康.
三、其他居家護理所如有提供「身體照顧、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」之.服務者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(一)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之居家式長照機構規定申請.設立。